民主政治建设切忌“叶公好龙”
中共深圳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我们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而在《若干意见》中,市委又将民主政治建设列为“重点突破”之首。这就是说,市委已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深圳要坚持改革开放、要永擎特区大旗、要达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目标,民主政治的建设就必须率先获得突破。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决策之举,符合深圳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观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互为作用并相互制约的。深圳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创造了世界经济奇迹,其经济基础已跻身国内外先进行列。在特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深圳先人一步,出现了很多新的阶层、新的行业和新的利益集团。深圳又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城市,在城市总人口中,户籍人口仅占16%,外来人口占绝对多数,产生了很多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而这一系列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仅靠现有的体制和机制,显已力不从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目前我们的上层建筑,已与现实的经济基础出现了极不适应的现象,若不及时加以调整,则有可能会严重制约甚至破坏我们的特区经济发展。因此,就我们深圳特区而言,民主政治的建设,便显得甚为急迫。
诚如刘玉浦书记所言,“民主政治建设事关重大、牵涉面广、敏感性强,长期以来是我们研究得比较浅,探索得比较少,而要求又比较高的一个问题”。正因为牵涉面广、敏感性强,它将会给我们带来可以预见的种种阻力和困难。而这些困难和阻力必然会来自于某些利益集团和既得利益者,或与这些既得利益者有千丝万缕关系的政府官员,因为它们既是我们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又有可能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阻碍者”。某些人利用我国改革开放期间的某些信息不对称和制度缺陷所形成的资源分配不合理,黑箱作业、取巧豪夺,或违法倒卖土地、或利用职权寻租索贿受贿、或“公私结合”,官员与大款“绑”在一起,“利益均沾、共同发财”。这些问题,在国内的反腐败斗争中,均已见端倪:上海的社保案件和湖南郴州市领导班子的集体腐败,尤其是前政治局委员和纪委书记的腐败,更是令人触目惊心。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及时发现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故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指出“要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强人民民主制度建设”。这就清楚表明,人民民主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和基础。
何为“人民民主”?简言之,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既然是人民当家作主,那么政府对主人就不能“事事保密”,除国家法律规定的秘密外,所有的一切,特别是事关民生的大事及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就更不能向主人“保密”。政府的行政许可、政府的档案文件和各类批文,除保密法规定的密级外,均一律向主人公开;政府公务员的具体收入及政府重要官员亲属的动向,也须向主人公开;简言之,“阳光下的监督”恐怕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一环,这里包括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都必须集中到一个点上,那就是“公开监督”。人民不允许官场有任何的“小圈子”;人民不允许官员有任何违背道德和法律的所谓“隐私”;人民不允许官方有任何违背《保密法》的秘密。只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能在制度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如果要这么做,就必然会触及某些人或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就会使很多习惯于在小圈子内运作的官员和利益集团感到“浑身的不自在和不舒服”;就会使很多本来就见不得阳光的人和事公开暴露;就会使媒体在批评时无须有所顾忌、大可直接点名;更会使媒体不必受到某些个人的“操控”;人民代表可以在人代会上公开质询或罢免不称职的官员、政协委员可以在政协会议或视察活动时公开监督政府及其官员;人民群众可以随时、随地监督身边的基层官员,发现问题即可通过各种顺畅的渠道进行举报或揭露,并取得实质性的反馈;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决策有任何意见,都可以通过各种顺畅的渠道方便表达等等。这样,就很有可能会出现一种奇特的现象:某些人会突然感觉到“革命革到了自己的头上”,会很不习惯或很难接受。
这就是我们将面临的问题和难点,也是玉浦书记所言“敏感性强”的问题。我们注意到,很多官员表面上并不反对民主政治建设,甚至会把这面旗帜“举得很高”,但若真正实行了政治民主,恐怕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传说春秋时楚国有一贵族叶公,以喜好写龙闻名,于是天龙闻而下之。叶公见之,大惊失色、弃而逃跑。这就是我国成语中“叶公好龙”的故事。这一故事对我们的启发,就是我们在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必须注意来自于自身的某些阻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首先必须解放自己,绝对不能当“叶公”。
读过宪法的人都知道,我国宪法实际上是一部非常民主、非常先进的现代法律。只是有部分“叶公”,却非常害怕宪法中赋予人民的种种权利,以致制造出很多并不符合法律的“潜规则”而替代了宪法。我们现在所说的民主政治建设,应当是努力使宪法的规定和精神变为现实。只要“叶公”不挡道,相信我们民主政治的建设就一定会实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主政治的建设,切忌“叶公好龙”!

